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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兰州中心支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0811日起 20081231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一是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审核和发布任务。截至20084月,兰州中心支行和省内13个市、州中心支行完成了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审核工作。目录和指南涵盖了基层人民银行政府公开信息。2008年上半年,兰州中心支行和省内各市、州中心支行分别通过办公场所、新闻媒体、互联网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发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方便了社会公众检索查询。

二是制定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条例》和相关工作制度,兰州中心支行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与目标、组织与管理、项目与内容、形式与时限、程序与要求等作了规定,为规范有序推进全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

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兰州中心支行积极指导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及配套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经验,在全省范围进行交流推广,较好地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活动。20086月,组织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统一制作发放了近万份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和法规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结合金融知识宣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对外业务办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是抓好服务大厅的规划及建设工作。2008年初,结合机关办公楼大厅改建,规划建设了服务大厅,并制定了服务大厅管理办法等制度,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触摸查询机、公示架、咨询电话等。全面推行了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管理。

六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2008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全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工作,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抽查了省内部分市、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市、州中心支行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兰州中心支行的职责和机构设置信息

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的主要职责、行领导的基本情况、内设部门和下辖机构的基本情况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信息

公开了与兰州中心支行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负责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办上述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统计与报告信息

向社会公开金融统计数据,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专题报告,以及履行法定职责中所产生的相关业务信息。

(五)政务公开信息

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的政务公开办事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六)其他有关信息

兰州中心支行应急管理信息、实施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依照有关规定承办的工作人员录用、招聘信息等。

二、    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互联网公开。兰州中心支行将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

公开的主要渠道,在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www.gansu.gov.cn)公开了包括兰州中心支行机构与职责、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依法行政、行政处罚、收费事项、政务公开等信息,以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二是借助金融服务宣传活动进行公开。利用“反假宣传月”、“征信宣传月”和 “迎奥运、放心用卡、安全支付”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社区、乡镇,面向社会公众,发放征信知识、人民币账户管理、人民币图样使用行政许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等宣传资料,开展业务咨询,公开政府信息,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外沟通渠道。

三是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省内部分市、州中心支行通过当地电视台、报刊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兰州中心支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兰州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兰州中心支行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 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兰州中心支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因此,尚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当前,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加大工作力

度、完善公开形式、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需要改进。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工作。二是继续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渠道,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三是加大对全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辅导,推进工作交流。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及评议工作。按照相关工作制度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全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和政府信息公开外部评议活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社会公众向兰州中心支行申请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的方式。书面申请应当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申请表》(可以在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www.gansu.gov.cn下载),口头申请由兰州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签章。申请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8号;联系电话:0931-8800590;邮编:730000;通信地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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