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兰州中心支行)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按照《条例》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结合自身履职实际,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兰州中心支行在认真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同时,先后制定了服务大厅管理暂行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评议等制度规定,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是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兰州中心支行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引和依申请公开指引,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为“机构与职责”、“法规政策”、“行政执法”、“业务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和“其他”六个子栏目,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09年3月,兰州中心支行对放置在服务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屏进行了升级,增强了触摸屏功能,方便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查询,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信息对外公开渠道。
四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兰州中心支行积极指导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及配套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经验,较好地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于10月份组成检查组对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和业务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兰州中心支行的职责和机构设置信息
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的主要职责、行领导的基本情况、内设部门和下辖机构的基本情况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信息
公开了与兰州中心支行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负责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办上述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统计与报告信息
向社会公开金融统计数据,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专题报告,以及履行法定职责中所产生的相关业务信息。
(五)政务公开信息
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六)其他有关信息
兰州中心支行应急管理信息、实施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依照有关规定承办的工作人员录用、招聘信息等。
二、 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互联网公开。兰州中心支行将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
公开的主要渠道,在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www.gansu.gov.cn)公开了包括兰州中心支行机构与职责、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依法行政、行政处罚、收费事项、政务公开等信息,以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二是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按季度召开货币信贷形势分析会,通过会议,向社会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创新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发挥的积极作用。
三是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省内部分市、州中心支行通过当地电视台、报刊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兰州中心支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兰州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兰州中心支行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9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兰州中心支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因此,尚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当前,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公开形式、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需要改进。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工作。二是继续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渠道,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三是继续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推动行政服务大厅的规范化、电子化和标准化办公,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大厅的服务水平;及时维护更新互联网、内联网和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对外公开信息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当性。四是加大对全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推进工作交流。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社会公众向兰州中心支行申请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的方式。书面申请应当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www.gansu.gov.cn下载),口头申请由兰州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签章。申请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8号;联系电话:0931-8800590;邮编:730000;通信地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