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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 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兰州中心支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作为优化金融生态、践行群众路线、增强央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加强应对依申请公开的能力,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管理,优化流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积极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稳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更加专业化、标准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公开长效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等“五项机制”,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围绕中央、全省经济工作精神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立足基层央行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全省人民银行工作会、金融形势分析会、专题宣传活动、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等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全面的宣传和解读金融政策,合理引导公众预期,营造了良好的履职氛围。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不断提升基层央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互联网站、政务大厅主动公开、及时更新业务服务指南、办事程序、应交材料等信息,切实方便群众,树立了良好的履职形象。积极完善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不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以实事求是为基本态度,以防范不实报道为重点,积极回应,耐心解释,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升了央行公信力。

二是坚持公开原则,优化公开结构,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各类法定公开信息。把传导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发布金融统计数据等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引导社会公众和市场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发挥兰州中支子网站和政务公开专栏的主渠道作用,提高信息更新频度,全年共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91篇,其中,工作动态类1250篇;金融业务和统计数据类12篇;信息公告类9篇;行政执法类信息9篇;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类6篇;办事指南类5篇。相较往年,通过互联网公开的信息数量更多,覆盖面更广,满足了群众的信息需求。按照“一个大厅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的运行模式,坚持“优质、高效、透明、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发挥服务大厅、电子触摸屏等政务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窗口部门服务的标准化程度。充分利用专题宣传活动等平台,扩大信息发布受众面。继续改进政务大厅硬件环境,及时更新服务项目目录、办事指南、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并配备了排队叫号系统和业务咨询人员,方便客户办理业务和了解相关情况。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体系当中。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律事务等部门合力,全面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积极督促整改,不断推动全省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结合中心支行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规程》,从职责分工、公示流程、工作要求等三个方面作出相关规定,规范了行政执法信息的公示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推向多样化、专业化、常态化。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简介、领导班子成员、机构职责、内设部门和下辖机构的基本情况等信息。

(二)金融法规政策信息

公开了与兰州中心支行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行政法规、金融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执法信息

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负责实施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程序、提交材料等信息,以及兰州中心支行负责承办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事项的职权范围和办事流程等。

(四)统计与报告信息

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公布的金融统计数据,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专题报告,以及履行法定职责中所产生的相关业务信息。

(五)政务公开信息

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和工作动态。

(六)其他有关信息

公开了兰州中心支行应急管理信息、实施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依照有关规定承办的工作人员录用、招聘信息等。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兰州中心支行将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在人民银行门户网站兰州中心支行子网站(http://lanzhou.pbc.gov.cn)公开了包括兰州中心支行机构与职责、法规政策、行政执法、业务信息、政务公开等信息,以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二是通过召开会议进行公开。通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金融形势分析会和其他各类会议,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向社会公开兰州中心支行主要工作安排、政策调控要求、以及为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所做的工作和发挥的积极作用。

三是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刊载履职信息和统计数据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第三部分 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兰州中心支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兰州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以及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兰州中心支行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兰州中心支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因此,尚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第六部分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当前,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公开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2016年,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频度和范围,推进政务公开的长期、持久、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自查,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加强对辖内市、州中心支行的检查和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保证人员配备,加强网站管理,做好政务信息网络的安全工作,规范网络信息发布程序,充分发挥互联网站的主平台作用。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学习和交流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社会公众向兰州中心支行申请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的方式。书面申请应当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人民银行门户网站兰州中心支行子网站:http://lanzhou.pbc.gov.cn下载),口头申请由兰州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签章。申请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兰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8号;联系电话:0931-8800564;邮编:730000。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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